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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物理考试说明

作者:佛山市教科所  人气: 次  时间:2015年04月27日  星级:

一、考试依据
1.国家教育部修订后的《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》。
⒉佛山市教育教学的实际。
二、考试内容和要求
(一)考查的科学内容
根据国家教育部修订后的《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》,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,决定物理科的考试内容包括《物质》、《运动和相互作用》、《能量》三个主题,根据教学实际考查《声、光、热》、《电和磁》、《运动、力和功》、《物质、能量和能源》等内容。具体要求详见“有关科学内容的说明”部分。
(二)能力的考查
根据新课标要求,在落实知识与技能、过程与方法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维目标考查的同时,加强对能力的考查。主要是考查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、创新和实践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具体要求如下:
⒈ 加强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,注重考查观察和实验能力。在内容上可以是《课程标准》所要求的科学内容,也可以是与相关交叉学科的内容;在形式上可以是实验探究,也可以是问题研究、调查分析等学习活动。
2.加强应用知识能力的考查,会应用物理知识解释简单的现象,会应用物理公式进行简单的推导与计算,会分析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。
3.加强创新意识、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的考查。能进行相关的资料收集和有针对性的阅读,从中发现问题,思考问题,并解答相关的简单问题。在试卷中增强试题的开放性,以便于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创新意识。
(三)有关科学内容的说明
上标“A”、“B”与“C”分别表示《课标》对相应知识点的体验性要求水平分别为“经历”、“认同”与“内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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